硬核!装光伏纳入政府考核,要求三年内屋顶光伏覆盖率达80%以上!
近日,江西省发改委印发《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22-2024年)(征求意见稿)》。明确提出建设目标:按照“宜建尽建”的布局原则,大力推动开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,经过三年努力,有效提升开发区电力系统安全保障能力。
力争到2022年底,实现全省各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30%以上;到2023年底,全省各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60%以上;到2024年底,全省各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80%以上。
同时,文件制定了考核标准:
将“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”纳入全省开发区争先创优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,对开发区推进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情况进行考核。以光伏项目并网容量为标准,2022、2023、2024年度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分别达到30%、60%、80%得满分,未达到建设目标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按开发区考核办法综合评分。
原文件如下: